住房公积金缴存升至12%
- 2008-5-9 18:19:00 BY mikiy
- 新通知调整了公积金基本缴存比例
根据公积金管理中心2007年4月16日发布的通知内容,2007住房公积金年度(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基本缴存比例为8%,有条件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超过12%。
此次新通知内,直接将公积金基本缴存比例上调为12%,不再为公积金缴存比例“分档”。公积金作为贴上“强制性”标签的福利,其缴存比例的提高对已经开通公积金账户的个人而言无疑是个好消息。
新通知提高了公积金缴存额上限
根据公积金管理中心2007年4月16日发布的通知内容,2007住房公积金年度(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为2166元。此次新通知内,对于公积金缴存额上限进行了调整,奖2007年度的上限2166元调整为2008年度的2392元。
“伟嘉安捷”贷款服务机构公积金中心的相关人员表示,对于开通了公积金账户的个人而言,新通知传达的利好消息使得个人获益良多。
其一,由于目前个人公积金账户的缴存额为个人与公司共同负担。因此,个人公积金账户增加的公积多金缴纳额有一半将由其所服务的公司来负担。
其二,由于个人所缴纳的公积金为税前扣除项目,因此,公积金缴纳比例的提高,可以部分降低发放工资所扣除的个人所得税。
其三,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增加,对于缴纳公积金的个人而言,意味着将来因买房、翻建等用途可取出的可用资金增加;意味着退休后可取出的本金及利息增加(公积金账户中的利息不扣利息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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